猎刃重生七零 冷锋 李秀莲 是一本正在火爆推送中的小说,来自写作圈著名大大“佚名”,全文文笔细腻,很有节奏感。第一章西南边境,热带雨林,暴雨如注。泥泞的丛林里,迷彩服早已被血水浸透,冷锋半跪在断木之后,右手紧攥着制式军刀,左手死死按住大腿上的贯穿伤。对讲机里传来的,只有刺啦刺啦的电流声,和战友们最后的嘶吼。“队长,撤!我们断后!”“冷锋,活下去!把情报带回去!”爆炸的火光映红了他的眼,热浪裹挟着弹片呼啸而过。
第一章
西南边境,热带雨林,暴雨如注。
泥泞的丛林里,迷彩服早已被血水浸透,冷锋半跪在断木之后,右手紧攥着制式军刀,左手死死按住大腿上的贯穿伤。对讲机里传来的,只有刺啦刺啦的电流声,和战友们最后的嘶吼。
“队长,撤!我们断后!”
“冷锋,活下去!把情报带回去!”
爆炸的火光映红了他的眼,热浪裹挟着弹片呼啸而过。作为狼牙特战队的尖刀队长,他执行过九死一生的任务,可这一次,他知道自己撑不住了。
失血带来的眩晕感如同潮水般涌来,意识模糊的最后一刻,他仿佛看到了远在北方老家的父母,看到了瘦弱的弟弟妹妹,看到了那间漏雨的土坯房,和锅里永远填不饱肚子的红薯粥。
“爸,妈,对不起……”
冰冷的雨水拍在脸上,生命的气息一点点流逝。
黑暗,彻底吞噬了他。
……
“锋子!锋子你醒醒!别吓妈啊!”
急促的呼唤声,混合着女人压抑的哭声,像一根针,刺破了无边的黑暗。
冷锋猛地睁开眼,剧烈地咳嗽起来,喉咙里火辣辣地疼,全是苦涩的草药味。
映入眼帘的,不是医院的白墙,也不是冰冷的丛林,而是糊着报纸的土坯墙,房梁上挂着几串风干的红辣椒和蒜头,屋顶的茅草还在往下滴着水,在地上砸出一个小小的水洼。
他躺在一张铺着稻草的土炕上,身上盖着一床打了无数补丁、散发着霉味的薄被。旁边,一个穿着粗布褂子、头发花白的女人正红着眼睛,用粗糙的手给他擦着额头的汗。
女人的脸,既熟悉,又陌生。
是他的母亲,李秀莲。可这张脸,比他记忆中,年轻了整整四十年。
冷锋僵硬地抬起手,映入眼帘的,是一只瘦弱、布满冻疮的少年的手,而不是那只布满老茧、握了十几年枪的大手。
他猛地坐起身,动作太大,牵扯到了胸口的疼痛,忍不住闷哼一声。
“慢点!锋子你慢点!”李秀莲慌忙扶住他,“你这孩子,咋就那么倔?为了捡那几个红薯,非要往河里跳,差点没把命丢了!”
红薯?河里?
冷锋的脑海里,瞬间涌入一股陌生的记忆。
这是1970年的北方,辽西省,靠山屯。
他现在的身份,是李家的大儿子,也叫冷锋,今年十六岁。三天前,为了给饿肚子的弟弟妹妹捡掉进河里的红薯,他失足落水,被救上来后就一直昏迷不醒,直到刚才,才被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冷锋,占据了身体。
他,重生了。
重生在了他最想回到的年代,回到了父母尚在,弟弟妹妹还小的时候。
前世,他十五岁那年,父亲李建国在山上砍柴时摔断了腿,家里失去了唯一的壮劳力,日子瞬间陷入绝境。母亲积劳成疾,撒手人寰。弟弟被送去当了学徒,妹妹早早嫁人,换取彩礼给父亲治病。而他,一气之下参了军,这一走,就是三十年。
等他功成名就,带着一身荣耀回到靠山屯时,父母早已不在,弟弟妹妹也早已成家,各自有着说不清的苦楚。他这才发现,自己挣来的勋章,换不回父母的生命,也补不齐家人半生的遗憾。
这一世,他回来了。
带着特种兵的铁血技能,带着对家人的无尽愧疚,带着改写命运的决心。
“妈。”冷锋的声音沙哑,却带着从未有过的坚定,“我没事了。”
李秀莲看着儿子眼里的光芒,那是一种她从未见过的、如同刀锋般锐利的光芒,又带着一丝让她安心的沉稳。她愣了愣,随即抹了抹眼泪,笑了:“没事就好,没事就好!饿了吧?妈给你熬了点米汤。”
说着,她转身端来一个豁了口的粗瓷碗,碗里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米汤。
冷锋接过碗,看着母亲期待的眼神,一饮而尽。米汤寡淡无味,却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。
这是家的味道。
“爸呢?”冷锋问。
“你爸啊,去队里上工了,”李秀莲叹了口气,“家里的工分本来就少,你这一病,更是雪上加霜。你弟小磊,你妹小雪,也跟着去拾柴火了,说要换点工分。”
冷锋的心头一酸。
弟弟李磊,今年十四岁,妹妹李雪,才十二岁。前世,就是因为家里穷,他们才早早扛起了生活的重担。
这一世,绝不能再让他们受苦。
他放下瓷碗,掀开薄被,下了炕。
“锋子,你干啥去?”李秀莲急忙拉住他,“你身体还没好呢!”
“妈,我没事。”冷锋拍了拍母亲的手,语气坚定,“我去山上一趟。”
“上山?”李秀莲脸色一变,“那可不行!山里有野猪,还有狼,太危险了!你忘了你大伯爷,就是年轻时上山打猎,被野猪拱了,差点没活过来!”
“妈,放心。”冷锋笑了笑,眼里闪过一丝自信。
野猪?狼?
在前世,就算是最凶猛的孟加拉虎,在他面前,也不过是猎物。
“我不是去瞎闯,”冷锋解释道,“我就去看看,打点野物,给家里补补身子。队里的粮,根本不够吃。”
李秀莲还想再劝,可看着儿子坚定的眼神,话到了嘴边,又咽了回去。她知道,自己这个大儿子,从小就倔,认定的事,八头牛都拉不回来。
“那你小心点,”李秀莲从门后拿起一把磨得锃亮的柴刀,又找了个粗布包,装上两个红薯,“拿着这个,早去早回,别太晚了!”
“知道了,妈。”
冷锋接过柴刀和布包,转身走出了土坯房。
门外,是一九七零年的冬天。
漫天飞雪,覆盖了整个靠山屯。村口的老槐树光秃秃的,枝桠上挂着冰凌。远处的田野里,一片白茫茫,只有几个穿着破旧棉袄的社员,在队长的带领下,挥舞着锄头,进行着冬修水利的工作。
寒风呼啸,刮在脸上,像刀子割一样。
冷锋深吸了一口气,冰冷的空气涌入肺腑,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。
他抬头望向村西的大山,那座山,叫黑虎山,绵延数十里,林深树密,野兽成群。在靠山屯人的眼里,那是危险的禁地,可在冷锋的眼里,那是他改写家族命运的,第一片猎场。
特种兵重生七零,猎刃出鞘,这一次,他要让一家人,从泥泞里,站起来,过上好日子!
黑虎山的雪,下得比山下更大。
枯枝被积雪压弯了腰,脚下的积雪没过脚踝,每走一步,都要耗费不小的力气。冷锋穿着单薄的粗布棉袄,却丝毫感觉不到冷。特种兵的身体底子,加上这具少年身体的韧性,让他在风雪中,如履平地。
他手里的柴刀,是父亲用了十几年的老刀,锋利无比。但对于打猎来说,柴刀终究不够趁手。冷锋一边走,一边留意着周围的环境,寻找着合适的武器。
前世的特种兵生涯,让他掌握了无数野外生存技能,其中就包括制作简易武器。
走到一片灌木丛旁,他停下脚步。目光落在一根手腕粗的酸枣木上,这根酸枣木生长在岩石缝隙里,木质坚硬,弹性十足,是制作简易弩弓的绝佳材料。
冷锋拿起柴刀,几下就将酸枣木砍断,又削去枝桠,打磨成一米长的弓身。接着,他又找来几根韧性极好的牛筋草,搓成细绳,作为弓弦。最后,他在附近的山坡上,找到了几块锋利的燧石,和几支笔直的硬木枝,削成了箭矢,将燧石绑在箭尖,做成了石箭。
不过半个时辰,一张简易的弩弓,就出现在了他的手中。
这张弩弓,虽然简陋,却经过了冷锋的精准计算,射程可达三十米,穿透力极强,对付野兔、山鸡之类的小型猎物,绰绰有余。
做好武器,冷锋开始正式狩猎。
他放慢脚步,身体微微前倾,如同一只蛰伏的猎豹,在雪地里穿行。他的目光锐利,如同鹰隼,仔细观察着雪地上的痕迹。
积雪是最好的追踪器。
很快,他就发现了一串新鲜的脚印。
第二章
冷锋嘴角勾起一抹弧度,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。
特种兵的追踪技巧,远非这个年代的猎户可比。他避开枯枝,脚步轻盈,没有发出一点声响。
进入松林,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只野兔。
那是一只肥硕的灰色野兔,正蹲在一棵松树下,啃食着树皮。它的警惕性很高,耳朵时不时地转动,留意着周围的动静。
冷锋停下脚步,躲在一棵大树后面,缓缓端起弩弓。
他的呼吸变得平稳,心脏的跳动,与风雪的节奏,完美契合。
瞄准,蓄力,发射!
“咻!”
石箭带着破空之声,精准地射向野兔的头部。
野兔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哀鸣,就倒在了雪地里,不再动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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